期權是交易雙方關于未來買賣權利達成的合約。就股票期權來說,期權的買方(權利方)通過向賣方(義務方)支付一定的費用(權利金),獲得一種權利,即有權在約定的時間以約定的價格向期權賣方買入或賣出約定數(shù)量的特定股票或ETF 。當然,買方(權利方)也可以選擇放棄行使權利。如果買方決定行使權利,賣方就有義務配合。
2024年12月到期的滬深300ETF期權合約、創(chuàng)業(yè)板ETF期權合約、中證500ETF期權合約和深證100ETF期權合約最后交易日、行權日、到期日為2024年12月25日,屆時期權合約將到期并行權。
請投資者密切關注上述合約的交易及行權事項,及時做好相關交易或行權準備:
一、行權日當天,提出行權的認購期權權利方需準備足額的資金,提出行權的認沽期權權利方需準備足額的合約標的。期權權利方可對所持有的相同合約標的認購期權和認沽期權合并申報行權。
二、行權交收日,融資融券信用賬戶轉到證券賬戶的合約標的不能用于當天期權的行權交收。
三、認購期權權利方通過行權得到的合約標的在行權交收日下一交易日起可以賣出。
四、中國結算將于到期日前第二個交易日日終自動解除認購牛市價差策略、認購熊市價差策略、認沽牛市價差策略和認沽熊市價差策略;將于到期日日終自動解除跨式空頭策略、寬跨式空頭策略。
請各期權經營機構加強風險管理,做好投資者合約到期及行權提醒工作。
特此公告
深圳證券交易所
2024年12月19日
注:本公告內容,以深圳證券交易所網站發(fā)布的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