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更好地防范融資融券業(yè)務風險和客戶交易風險,我司決定自2018年6月1日收盤后,對客戶信用賬戶持倉證券集中度和融資保證金比例進行以下調整:
一、融資融券集中度指標調整為:
(1)個人或機構客戶:
1、客戶信用賬戶維持擔保比例高于240%(含),不限制客戶擔保品買入或者融資買入;
2、客戶信用賬戶維持擔保比例高于180%(含)且低于240%,客戶擔保品買入或者融資買入所持有的該證券市值占客戶信用賬戶總資產(chǎn)的比例不高于70%;
3、客戶信用賬戶維持擔保比例低于180%,客戶擔保品買入或者融資買入所持有的該證券市值占客戶信用賬戶總資產(chǎn)的比例不高于50%。
(2)產(chǎn)品類客戶:
1、客戶信用賬戶維持擔保比例高于300%(含),不限制客戶擔保品買入或者融資買入;
2、客戶信用賬戶維持擔保比例高于180%(含)且低于300%,客戶擔保品買入或者融資買入所持有的該證券市值占客戶信用賬戶總資產(chǎn)的比例不高于50%;
3、客戶信用賬戶維持擔保比例低于180%,客戶擔保品買入或者融資買入所持有的該證券市值占客戶信用賬戶總資產(chǎn)的比例不高于30%。
二、標的券融資保證金比例調整為:
標的券融資保證金比例=MAX { 1.7-標的證券折算率,1 }
特此公告
西藏東方財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