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資者:
為加強對投資者的管理、控制融資融券交易風險,我司有權對投資者的信用等級進行定期和不定期重評。當投資者出現(xiàn)以下任何一種情況時,我司有權立即進行重評,調整投資者的信用等級和授信額度:
(一)投資者違反約定或保證、承諾,給公司造成直接或間接損失的;
(二)投資者名下財產權益被有權機關凍結、查封或其他限制措施的;
(三)投資者提供的信息存在虛假信息,重大隱瞞或遺漏的;
(四)投資者最近12個月內強制平倉達到3次;
(五)投資者存在賬戶違規(guī)使用的情形;
(六)被中國證券業(yè)協(xié)會列入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黑名單的;
(七)被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列入黑名單的;
(八)違反公司反洗錢相關要求的;
(九)投資者因異常交易,被滬深證券交易所列為重點監(jiān)控賬戶名單管理范圍的;
(十)投資者被監(jiān)管部門采取監(jiān)管措施的,或者存在證券期貨市場失信記錄;
(十一)個人投資者財務狀況發(fā)生惡化、機構投資者經營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可能發(fā)生投資者無法履約的風險,判斷依據包括但不限于存在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近三年存在被執(zhí)行記錄、近三年被采取限制消費措施等;
(十二)因融資融券或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等信用業(yè)務,投資者與公司存在訴訟;
(十三)投資者存在重大信用不良情形或存在較大信用不良風險的;
(十四)投資者出現(xiàn)其它嚴重影響其信用狀況、償債能力情形的;
(十五)其他公司認為須進行信用等級重評的情況。
特此公告
本公告自4月1日起生效。
東方財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