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層股票交易提供了限價委托和市價委托兩種委托方式,市價委托允許投資者在自行設定的保護限價內,根據(jù)市場即時價格成交,限價委托允許投資者在限定的價格內買進或賣出股票。投資者在參與精選層股票交易時要仔細閱讀新三板《股票交易規(guī)則》相關規(guī)定,同時熟悉券商端系統(tǒng)操作。

  提交限價委托時需關注哪些方面

  根據(jù)新三板《股票交易規(guī)則》規(guī)定,如果投資者在連續(xù)競價階段通過限價委托買入精選層股票,那么,其買入申報價格不得高于買入基準價格的105%。也就是說,投資者可以以等于或者低于買入基準價格105%的價格來提交買入申報。相應的,如果投資者在連續(xù)競價階段通過限價訂單賣出所持有的精選層股票,那么,其賣出申報價格是不得低于賣出基準價格95%的。

  需要指出的是,這里提到的申報有效價格范圍僅針對投資者提交的高價買單和低價賣單進行單向限制,對低價買單或者高價賣單不會造成影響。此外,為避免股價較低時投資者報價范圍過窄,當基準價格低于2元時,允許投資者以基準價格上下浮動0.1元作為申報有效價格范圍。

  舉例說明,投資者小王想買入精選層股票A,此時買入基準價格為10.50元/股,買入申報價格就不得高于10.50元×105%=11.025元/股,那么此時允許申報的最高買入價格就是11.02元/股。投資者小王又想賣出精選層股票B,如果此時股票B的賣出基準價格為1.88元/股,賣出基準價格減去0.1元低于賣出基準價格的95%,那么小王的賣出委托價格就不得低于1.88元-0.10元=1.78元/股。

  提示投資者,上述提到的對限價訂單設置申報有效價格范圍的要求,僅適用于連續(xù)競價階段,對于集合競價階段和盤中臨時停牌期間不適用。如果投資者的委托價格超出申報有效價格范圍的限制,該筆申報將會被交易系統(tǒng)自動拒單。

  “買入基準價格”和“賣出基準價格”是如何確定的

  投資者判斷“買入基準價格”和“賣出基準價格”,首先要關注即時揭示的對手方最優(yōu)價格,“買入基準價格”指即時揭示的“賣一”價格,“賣出基準價格”指即時揭示的“買一”價格;如無即時揭示的對手方最優(yōu)價格,則是即時揭示的本方最優(yōu)價格,“買入基準價格”指即時揭示的“買一”價格,“賣出基準價格”指即時揭示的“賣一”價格;如無即時揭示的本方最優(yōu)價格,則“買入基準價格”和“賣出基準價格”均是最新成交價;如當日無成交的,則是前收盤價。

  舉個例子,投資者小王想限價委托買入精選層股票A,如果此時既無即時揭示的最低賣出申報價格,也無即時揭示的最高買入申報價格,而股票A的最新成交價為10.00元/股,那么,小王提交買入委托的買入的基準價格就是10.00元/股。如果小王想賣出精選層股票B,如果此時無即時揭示的最高買入申報價格,即時揭示的最低賣出申報價格為8.00元/股,此時小王提交賣出委托的賣出基準價格就是8.00元/股。

  提示投資者,在股票競價交易觸發(fā)盤中臨時停牌后,臨時停牌期間的限價委托,不適用上述規(guī)定。

  市價委托買賣精選層股票,其申報應包含哪些信息

  精選層股票不僅支持市場原有的限價申報,還增加了對四種類型市價申報的支持,包括本方最優(yōu)、對手方最優(yōu)、最優(yōu)5檔即時成交剩余撤銷、最優(yōu)5檔及時成交剩余轉限價申報。市價訂單已經在滬深市場有過多年實踐經驗,能夠便利投資者交易,提升市場交易效率。

  提示投資者,市價委托僅適用于有價格漲跌幅限制的連續(xù)競價股票連續(xù)競價期間的交易。開盤集合競價期間、收盤集合競價期間和盤中臨時停牌期間,交易主機不接受市價申報。股票進入精選層的成交首日不設漲跌幅,因此精選層股票成交首日不能使用市價委托。

  投資者通過市價委托的方式買賣精選層股票,其委托內容應當包括買入保護限價,或者賣出保護限價。其中,買入保護限價是投資者能接受的最高買價;賣出保護限價是投資者能接受的最低賣價。保護限價的價格應當滿足漲跌幅限制,但不受申報有效價格范圍約束。

  交易主機處理買賣精選層股票的市價申報時,對于買入申報,成交價格、市價申報轉為限價申報的申報價格都不高于買入保護限價,也就是投資者能夠接受的最高買價。對于賣出申報,成交價格、市價申報轉為限價申報的申報價格不低于賣出保護限價,也就是投資者能夠接受的最低賣價。